“好学生”也犯罪?隐秘的角落藏着不为人知的事!

发布时间:2024-09-05 21评论 1842阅读
“好学生”也犯罪?——隐秘的角落藏着不为人知的事!-心理学文章-壹心理
作者:暖洋洋
编辑8小时
美编:Zene
来源:微信公众号:京师心理大学堂(ID:bnupsychology)


在电影《伊甸湖》中,一对情侣为远离城市喧嚣,前往偏僻的伊甸湖度假,在这里他们与小镇的“熊孩子”们发生了冲突,这群“熊孩子”从最初的言语攻击,恶化到偷窃行为,最终进阶到残忍的肉体攻击,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路。


在电视剧《隐秘的角落》中,即使是公认的“三好学生”朱朝阳,也让自己最初偏向善良的底色,逐渐沾染上犯罪的“恶意”。


而艺术往往源于生活,现实中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,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体化的趋势[1],如何有效避免、降低青少年犯罪行为显得尤为重要,这是一个十分严肃又亟需解决的问题。


在思考如何降低青少年犯罪行为之前,我们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。


01

为什么青少年会犯罪?


人是复杂的个体,面对同样的困境,有的人选择堕落,有的人选择迎难而上。个体的选择不同,带来的结果也就不同,那么什么会影响个体去选择犯罪呢?


具体来说,青少年的犯罪动因主要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类:


//1.内因:基因和神经生物学因素


研究发现,遗传和生物学因素对于犯罪的影响不可忽视。


犯罪个体的皮质醇、唾液睾酮与普通人有所不同,他们在人格上具有“反社会性”[2-4]。此外,这部分个体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,因而犯罪行为的发生率更高。


但是,尽管有人认为存在“天生的罪犯”,可更多情况下,犯罪行为的产生往往由于外界因素所导致。如果有反社会基因的个体在良好的成长环境中成长,他们可能并不会成为犯罪者。


//2.外因:环境


1. 家庭环境


有研究发现,家庭环境与青少年犯罪紧密关联[5]。父母离异、家庭破裂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自卑、被遗弃感、怨恨等消极情绪,且常常因缺乏父母管束而误入歧途,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

说回朱朝阳,他长期缺乏父母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励,永远是在“还不够好”的阴霾中长大,缺乏与家庭的情感联结,情感需求不能在家庭中得到满足,因此与他经历相似的孩子往往更容易实施越轨行为。


2. 同伴影响


处于青春期的个体在心理上渴望被认同,而部分学业落后的青少年,正是因为难以得到认同,常常体验到挫败等负面情绪,因而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证明自我,如加入社会小团体,渴望在团体中得到情感上的支持[6]。与此同时,他们更易受到团体中非主流的价值体系与行为方式的负面影响,造成群体极化(在决策中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化倾向,或转向冒险一极,或转向保守一极),实施越轨行为。正如《伊甸湖》中青少年以群体形式相互怂恿“做坏事”,最终逐渐极端化到实施犯罪行为,酿成惨剧。


3. 社会环境


个体周围的环境对其心理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,如影视媒体中的暴力画面、含有不当内容的书籍,极有可能诱导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价值观[7],模仿暴力行为,走向犯罪之路。此外,在司法观念薄弱的地区,社区氛围较混乱,青少年可能并未深层次了解违法犯罪的后果,因而更有可能犯罪。


例如,一些大人即使面对犯下恶果的青少年,仍然辩解“他们只是孩子”,这样的开脱并不能让其意识到行为不当,反而助长其形成薄弱的司法观念,更有可能不计后果地产生犯罪行为。


可以看出,相较于不可控的“先天性”犯罪因素,从后天环境去预防青少年犯罪更行之有效。毕竟人是社会化的个体,是社会关系的总和,倘使改善“社会关系”,个体的行为是否会有所改变呢?

社会联结理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。


02

从“联结”视角看青少年犯罪


社会联结理论[8]认为,每个人都有犯罪的本能和倾向,而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建立起的社会联结能够防止一个人犯罪。


赫希认为,如果青少年在依恋、承诺、参与、信念四个层面的社会联结较为薄弱,就更容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。


依恋是指个人对父母和学校在情感上的依恋,感情上的依恋越强烈,个体越不可能走向犯罪。有研究发现,和父母关系更好的人更善良,更有可能实施助人行为[9]。


承诺是指个人对传统的生活目标的追求。如果个人渴望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他人的认可,那么他就不会冒着损害自己前途的危险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


参与是指对传统社会活动的参加。如果一个人投入在学习、运动等传统活动中,那么他就鲜有时间去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。对生活抱有期待与热情,并与他人建立紧密联结的人往往会获得群体的归属感,因而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和实施犯罪。


信念指个人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等规范的尊重,一个人如果能够接受和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或法制观念,那么他从事越轨行为的概率会大大降低。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认为,在后习俗道德发展阶段,儿童会力求对道德价值和原则做出自己的解释,更多地考虑道德的本质[10]。如果个体认可社会规范,那么他就能好好遵守道德规范,约束自身行为,做到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


综上所述,社会联结理论认为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,个人与社会之间会建立起不同强度的社会联结,这些社会联结是阻止个体犯罪的主要原因,而当社会联结缺位时,人就容易从事违法犯罪行为。


03

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


在现实生活中,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存在一些共性:与父母的情感联结较弱、学业挫败、从众成为社会小团体的一员......简单来说,他们缺乏与社会的联结!


按照联结理论的观点,如果增强个体与社会的联结,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就能减少


这需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共同努力,以增强青少年的“依恋”“承诺”“参与”“信念”,有效预防个人实施违反社会准则的行为:


学校层面:


1、加强情感教育的深度,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,增强学生与学校的情感联结。


2、推进多元的评价体系。单一的成绩评价系统易激发部分学生的学业挫败感,引发厌学情绪,而青少年一旦脱离学校体系,在社会上更容易实施越轨行为。因此,学校老师可采用多种方式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光点,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。


家庭层面:


1、学生的心理健康根基在家庭。父母需要意识到孩子在青春期的心理变化,重视对孩子的教育。青春期是一个特殊的阶段,被称为“狂风骤雨”时期,个体在这个阶段自我意识增强,再次出现自我中心化,会非常关注自我。


2、父母需要关心孩子的情感需求,尽可能满足孩子归属与爱的需要。


3、采取恰当的沟通方式与孩子交流,争吵打骂等不恰当的方式会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,脱离家庭,拒绝沟通,而未被满足的情感需求易导致孩子与家庭的依恋逐步减弱,成为情感冷漠的个体。


社会层面:


1、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借助影视、报纸等媒体宣扬道德法律、正向价值观,让青少年在耳濡目染中正向成长,增强社会规范意识[11]。


2、完善人才培养政策,鼓励未成年人通过多层次的培养途径,找到适合自己未来发展的道路,落实“条条道路通罗马”的观念,增强青少年与社会的联结。


3、完善司法政策。很多青少年往往因为自己“未成年”的标签而肆无忌惮,因此在政策制度上,需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程度、年龄限制等界定。


04

结语


借用罗翔老师的一句话——“每个人的内心也许都存在隐秘的角落,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,我们要努力遏制内心的幽暗”。


如何遏制?社会联结似乎就是这样一股力量,它让人与人之间形成联系,散发柔和温暖的光芒,从而抚平人心的褶皱。



学堂君


相信读者朋友们或多或少都看过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的新闻,有时候,他们违法犯罪年龄之小、牵涉案件的重大程度,令人瞠目结舌。因此,网络上有不少降低甚至取消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,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呢?这样做真的有效吗?如果有效,降低至多少岁更合适?还是直接取消,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视同仁呢?


参考文献:
[1]张戈曦.(2019).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探讨.犯罪研究(03),36-43. 
[2] Banks, T. , & Dabbs, J. M. . (1996). Salivary testosterone and cortisol in a delinquent and violent urban subculture.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, 136(1), 49.
[3]Barnes, J. C. , & Jacobs, B. A. . (2013). Genetic risk for violent behavior and environmental exposure to disadvantage and violent crime: the case for gene-environment interaction. 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, 28(1), 92.
[4]Paulhus, D. L., & Williams, K. M. (2002). The Dark Triad of personality: Narcissism, machiavellianism and psychopathy. Journal of Research in Personality, 36(6), 556–563.
[5]孙丽伟 & 高志强.(2018).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研究——基于父母教养方式和家庭环境的视角. 法制与社会(29),247-248. 
[6]谭林林.(2022).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教育社会学解释——基于社会失范理论.西部学刊(22),71-75.
[7]段水莲 & 曾鑫.(2024).社会失范理论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分析及防治.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(01),64-68.
[8]赫希 & 特拉维斯. (1997).《少年犯罪原因探讨》,吴宗宪等译,北京: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。
[9]Katsantonis, I., & McLellan, R. (2024). The role of parent–child interactions in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mental health and prosocial behavior: Evidence from early childhood to late adolescence. 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, 48(1), 59-70. https://doi.org/10.1177/01650254231202444
[10]Kohlberg, L. A. (1976). Moral stages and moralization: The cognitive-developmental approach. In T. Lickona (Ed.), Moral development and moral behavior: Theory, research, and social issues (pp. 29–53). New York: Holt, Rinehart & Winston.
[11]洪佩 & 高云娇.(2017).青少年流动状况与社会联结的差异性探讨.青年研究(05),27-37+94-95.


作者简介:暖洋洋。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:京师心理大学堂(ID:bnupsychology),京师心理大学堂,北师大心理学部出品,奉行“打造中国最专业的心理学科普平台”的项目定位,努力将北师大心理学百年积淀奉献于社会,凝聚师生力量传播科学知识,让心理学走进千家万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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